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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事儿得从执法蜀黍接到一个电话讲起......
一天,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接到举报称
当事人“深大疆机器人有限公司”使用“大疆”企业名称及驰名商标注册企业名
造成消费者混淆、扰乱正常市场秩序
经执法蜀黍检查发现,2017年至今
该公司法定代表人张某
名下企业就已经申请注册了60+含有“大疆”等字样的商标
当事人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
市市场监管局依法开展立案调查。
案件详情速递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前往当事人“深大疆机器人有限公司”注册地址进行现场检查,发现申请人未实际开展经营活动,仅有其法定代表人张某利在此处居住办公。
执法人员在查询张某利名下企业注册登记信息时发现,张某利担任法定代表人的企业有深圳大疆机器人有限公司等16家企业,企业名称含有“大疆”等知名字号。
当事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条第一款规定的诚信原则,构成《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六条第(二)、(四)项规定的实施混淆行为的不正当竞争行为。
深圳市市场监管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十八条以及《深圳市规范行政处罚裁量权若干规定》第十七条第(三)项的规定,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违法行为,及时办理名称变更登记;名称变更前,由原登记机关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代替其名称,并处罚款人民币五万元。
同时,因该案当事人法定代表人张某利还注册了“深圳大疆无人飞机有限公司”,“深圳大疆航拍无人机有限公司”,“深圳大疆创新实业有限公司”等三家公司,同样将“大疆”二字作为企业字号一直使用,市市场监管局一并另案查处。
当事人不服执法蜀黍的行政处罚决定,提起行政复议
张某利还跟执法蜀黍“讲文化”——
此“大疆”非彼“大疆”,本公司取“大疆”,大鹏的大,疆域的疆、商标整体意思包括“有很大的疆域”的事实表述和开疆拓土的朴素民族情怀。这与我们公司的现状很贴切。
我们公司所在地是中国的南疆,地处大海边,地形如一只展翅飞翔的大鹏,注册地是大鹏新区的大鹏岛,故取名大疆为公司字号。
寓意有二,其一是祖国的有广大的疆域的民族自豪,其二是大鹏要展翅高飞翱翔九天,搏击大海中开疆拓土。
张某利认为执法蜀黍处罚错误
希望执法蜀黍悬崖勒马改过自新
并要求权利人道歉赔偿
为保障当事人合法权利,维护市市场监管局执法权威,市市场监管局在中国(深圳)知识产权保护中心举办反不正当竞争系列案件听证会,本次听证会历时近十小时。
执法人员指出,“大疆”二字的组合并非汉语通用组合,具有较高显著性,“当事人将“大疆”注册为公司名称的时间为2017年3月14日,而权利人获得“大疆”注册商标、名称注册时间均早于当事人注册使用“大疆”的时间,权利人依法享有企业名称权和商标权等在先权利,且权利人“大疆”注册商标及企业名称经其长期使用,在无人机领域具有一定影响力和知名度,“大疆”二字与权利人建立了特定的联系,且“大疆”品牌在深圳为知名品牌,申请人作为同在深圳的企业明知或应当知道申请人“大疆”注册商标和企业名称的存在,却未进行合理避让,足以使相关公众误以为两者具有特定关系,造成相关公众混淆和误认,且当事人存续至今,其违法行为处于持续状态。当事人将“大疆”等知名字号,批量注册登记为企业名称,扰乱了注册登记秩序,市市场监管局结合案件事实及证据,依法依规严肃处理,维护了权利人的合法权益,同时将从源头加强排查整治严厉打击商标恶意抢注行为,营造深圳知识产权保护良好氛围。
据悉,2021年3月1日新修订的《深圳经济特区商事登记若干规定》增加了“商事主体不得将其他商事主体具有显著特征的驰名商标或者知名字号作为其名称中的字号”的表述,加强了对知识产权的保护力度,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