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名桌游“CODENAMES”商标遭抢注 法院判决抢注者恶意维权

阅读:326 2022-02-11 10:06:30

爱好桌游的人群,对“CODENAMES”(中文译名:行动代号)一定不陌生。作为捷克CGE公司推出的一款聚会类游戏,“行动代号”一经面世就风靡全球。

  然而2018年12月7日,“CODENAMES”就在国内被注册成了商标,商标权利人并非CGE公司,而是一名自然人耿某。

  耿某也是一名桌游产品卖家,注册商标后,耿某开始在桌游热潮下“维权”。耿某不仅注册了“CODENAMES”这一枚商标,中国裁判文书网显示,早在2019年,耿某就在围绕另一个桌游商标的多起维权诉讼中胜诉。

  “CODENAMES”成为一个分水岭。近日,经过历时一年多的一审、二审和再审,浙江省三级法院先后一致认定,耿某在“CODENAMES”维权案中败诉,关键理由是:耿某获得这枚商标并未遵循诚实信用原则,恶意取得权利并滥用权利不能得到法律支持。

  抢注国外游戏商标在国内“维权”

  CGE公司在2015年推出了桌游“CODENAMES”,随后风靡全球,2016年获得了德国年度游戏大奖,这被认为是世界上最有影响力的桌游奖。

  然而,耿某在2018年12月7日抢先在国内注册“CODENAMES”商标。据了解,从2019年4、5月开始,国内一批桌游电商卖家都收到了商标侵权的投诉。

  “接到投诉后,我问能否撤诉,对方明码要价:撤诉一万元起。”一名卖家李小强(化名)回忆说,他感到蹊跷,以为是骗子,于是没怎么搭理。不料,耿某随后将其起诉到法院。“一共起诉了3个案件,索赔20多万元,其中,以‘CODENAMES’商标侵权为由索赔12万元。”

  (“CODENAMES”桌游商品 受访者供图)(“CODENAMES”桌游商品 受访者供图)

  在应诉过程中,李小强及其律师经过大量调查发现,耿某及其经营的公司、相关人员等在国内大量抢注国外知名游戏的同名商标,数量合计超过500个,且有30个商标或被国家商标局驳回或被各权利人提异议、申请宣告无效。

  判决书显示,二审中,耿某自认涉案的“CODENAMES”商标是其抢注的,但不是恶意维权。耿某认为自己先后注册了多个英文商标,但都是出于建立企业自有品牌的目的,在自己生产的产品中使用,并非企图通过囤积商标不劳而获。

  然而,耿某举证的商品中,其自有商品的包装上甚至印有CGE公司的标识,对此未能作出合理解释。

  一审法院审理后认为,耿某明显具有攀附CGE公司“CODENAMES”桌面游戏知名度的故意,其注册类似大量的桌面游戏名称商标并非出于通过诚实劳动创造和积累自身商标独立价值的目的,而是直接使用国外桌游名称或商标以垄断相关商标在国内的权利。这种试图不劳而获、有违公平竞争原则的行为不应予以鼓励。

  一审法院还查明,耿某利用商标禁用权及损害赔偿制度,作为原告以类似情况针对桌面游戏产品卖家共提起十几起侵权诉讼,试图借用司法资源谋取不当利益,主观恶意明显,遂判决驳回耿某诉讼请求。

  此后,该案又经历二审、再审,耿某的起诉均未得到法院支持。近日,浙江高院裁定驳回耿某的再审申请。

  多个抢注商标被宣告无效

  记者查询中国商标网发现,2021年10月15日,耿某抢注的“CODENAMES”商标经商标局商评委审查,因其以“不正当手段取得注册”,扰乱正常的商标注册管理秩序,并损害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对该商标宣告无效。

  (耿某抢注的“CODENAMES”商标因“以不正当手段取得注册”被宣告无效)

  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布的文书显示,自2020年11月以来,耿某对其起诉的至少16起商标案撤回起诉。李小强称,其被诉的另两起案件因涉案商标被国家商标局宣告无效,以对方撤诉告终。

  不过,2019年4月,耿某也曾在4起商标维权案中胜诉,每起案件获赔1.5万元。

  这4起案件的涉案商标为桌游“PIEFACE”,2016年12月7日由耿某担任法定代表人的公司注册。然而,判决书显示,一起被起诉的桌游商家答辩称,“PIEFACE”桌游商品同样是外国公司开发的。

  这名被告的商家称,“被告在经营电商后,原告已多次向被告要求支付相应的商标使用费,被告已经支付了1800元使用费,但原告仍采取各种手段影响被告的正常经营。”

  判决书显示,耿某在这四起案件中胜诉的关键原因是,该商标虽被提起无效宣告申请,但当时仍处于有效期内,耿某的公司依法仍享有上述注册商标的专用权。

  中国商标网信息显示,目前该商标已被宣告无效。

  严厉打击商标恶意注册

  “上述裁判结果充分说明,法院对恶意商标注册人提起商标侵权诉讼的审查力度不断加强,对商标取得、使用具有不正当性的商标权利人提起的侵权主张不予支持,体现了诚实信用原则的价值引导作用。”北京市中闻(长沙)律师事务所知识产权与娱乐法律师刘凯说。

  近年来,恶意抢注、囤积商标牟利现象突出,一些人把维权当成“生意”,转卖、倒卖及通过恶意投诉牟利,其中不乏过度索要授权费、坑蒙拐骗,甚至敲诈勒索等社会问题存在。

  自由式滑雪运动员谷爱凌的名字就遭到了恶意商标抢注,国际分类涉及珠宝钟表、日化用品、健身器材等。中国商标网信息显示,这些商标申请有的被宣告驳回或无效,有的在等待实质审查。

  国家知识产权保护司司长张志成近日在国新办新闻发布会上表示,去年全年累计打击恶意商标注册申请48.2万件,同时去年我局还快速驳回抢注“长津湖”“全红婵”等商标注册申请1111件,依职权主动宣告注册商标无效1635件,向地方转交涉嫌重大不良影响及恶意商标注册案件线索1062条。在全社会营造了严厉打击商标恶意注册的高压态势。

  值得关注的是,此类现象在平台经济中呈现出新的样态,他们通过抢注平台上描述商品的关键字、网络热词、网红店铺名及网红的名字(姓名、花名、艺名),然后向平台投诉商标侵权。由于网络平台前所未有的规模效应,抢注者往往不只针对单一的商家或者产品,而是批量抢注、批量投诉,并借此谋取高额利益。

  我国商标法第六十八条明确规定,对恶意申请商标注册的,根据情节给予警告、罚款等行政处罚;对恶意提起商标诉讼的,由人民法院依法给予处罚。

  “但在司法实践中,很少看到法院对恶意提起商标诉讼的当事人进行处罚。”刘凯建议,被侵权人应积极维权,追究恶意申请商标注册及恶意投诉人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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